Search

兩岸長期交流下來,許多台灣的品種早已被帶到中國種植,廣東出現金鑽品種也不稀奇。

  • Share this:

兩岸長期交流下來,許多台灣的品種早已被帶到中國種植,廣東出現金鑽品種也不稀奇。

有農民問說,把種苗賣給中國,可不可以打跨國植物專利的官司呢?我們可以來看看奇異果的經典案例:

引用自《科技農報》柴幗馨的經典好文:

《中國植物專利權爭議,莫可奈何的Zespri公司》

「Zespri當初是以「植物專利權」保護金黃圓頭與金黃9號品種,但植物專利權並不是在刑事訴訟的規範之內,因此中國檢調單位並沒有義務與權利,協助zespri公司進行盜採種苗的蒐證工作。現階段Zespri公司只能採取民事訴訟一途,保護遵守規定的契作農民。

Zespri想在中國執行這些「罰則」也沒有這麼簡單。只要農民提出「證據」,舉證自己是在「不知情」的前提下種植金黃圓頭或金黃9號品種,就能反告Zespri公司。

中國農民擅自偷盜Zespri的果樹枝條已經不是第一次,過去曾發Gold Hort 16A,綠色奇異果品種的枝條落入非授權的農民手中,導致中國四處可見Gold Hort 16A品種。不過Gold Hort 16A的專利權只到2018年截止,因此Zespri公司沒有積極處理偷盜種苗的案件。

金黃品種奇異果是Zespri公司耗時10多年的研發成果,因此該公司特別重視這次品種偷盜事件。而跨國植物專利權與品種權的司法爭議,值得台灣農企業做為借鏡。」

奇異果的情況是品種被偷了,還告不贏。

台灣的情況是長期以來總有人把技術或品種雙手奉上給中國,官司又怎麼可能打贏呢。

台灣的每一個鳳梨品種都是育種家長年研究的心血結晶,當年賣種苗給中國賺快錢、到中國種鳳梨以為是海外投資,多年以後就會失去技術競爭優勢。

而且像Zespri這麼大間的公司,打授權官司也很難,何況是一般人呢?

目前中國因為COVID-19疫情,內需經濟走弱,優先扶持中國本地農民,降低跟台灣採購水果是必然。

但如果不是常年以來輕易把種苗外流,怎會有今天的後果呢?

這次的例子讓我們看清,少數短視近利的人,可能會害到其他認真勤懇的農民。

資料來源: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82465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